为进一步规范我司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,发挥安全管控作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》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(试行)》,集团公司修定了《安徽省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》。该规定的建立,进一步强化了我司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,理顺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及流程,及时纠正经营者和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,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确保我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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