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汽集竞(2014)1号
关于评比表彰二0一三年度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
先进单位、模范班组(部、室)、“瑞青式”先进生产
(工作)者、“十佳”标兵的通知
司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室:
2013年全司干部职工在市交通运输局正确领导下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弘扬“瑞青精神”,立足岗位、无私奉献,扎实工作、安全生产、优质服务,全面完成2013年度各项工作目标。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经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会议研究,拟评比表彰对二0一三年度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,模范班组(部、室),“瑞青式”先进生产(工作)者,安全生产、优质服务十佳标兵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比范围:
二0一三年度建制单位、在岗(满半年以上)职工、承包车驾驶员。
二、评比条件:
(一)先进单位
1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企业转型、创新发展和“微笑服务,温馨交通”活动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。
2、领导班子以身作则,团结合作,清正廉洁,作风民主,密切联系群众,“三个文明”建设协调发展,成绩显著。
3、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。
4、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,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。
5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窗口单位优质服务规范经营,行业风气端正,社会及新闻单位评价良好。
5、全年工作目标明确、措施得力,并认真组织职工开展岗位练兵、技术比武、技术革新、合理化建议等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,成果显著。
(二)模范班组(部、室)
1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。深入开展“微笑服务、温馨交通”活动,有较强的团队意识。
2、坚持班务制度,实行科学管理,班内分工明确,班组之间、上下工序之间、团结协作,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。
3、积极开展“创学习型组织,争做知识型职工”和创建“工人先锋号”活动;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劳动竞赛,岗位练兵、技术比武、技术革新、合理化建设、增收节支活动,不断提高班组整体业务素质,全面完成各项生产(工作)任务成绩突出。
4、班组全年无违法、违纪现象发生,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。
(三)“瑞青式“先进(生产)工作者
1、模范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积极参与“微笑服务,温馨交通”和学“瑞青见行动”活动,爱岗敬业钻研业务、技术,立足本职工作突出。
3、廉洁奉公,严于律已,团结同志,家庭和睦,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。
4、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违法乱纪行为。
(四)安全生产、优质服务“十佳”标兵
1.安全生产标兵
从公营车辆驾驶员和一线安全管理人员中选出。
①、积极参与“微笑服务、温馨交通”和“学瑞青见行动”活动,关心企业,服务旅客,奉献社会。
②、安全行车无安全事故。
③、爱岗敬业,服务无差错。
④、完成任务突出,居单位领先水平。
⑤、服从调度,模范执行纪律,无违纪。
⑥、有群众基础,社会认可。
⑦、家庭和睦,团结同志,邻里关系好。
2.优质服务标兵
从优秀站务员、售票员和其他管理人员中产生。
①、积极参与“微笑服务、温馨交通”和“学瑞青见行动”活动,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成绩突出。
②、文明用语,礼貌待客,规范服务。
③、奉公守法,遵章守纪,模范执行纪律。
④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,职业责任,职业道德,职业理想,工作无差错。
⑤、有群众基础,社会认可。
⑥、家庭和睦,团结同志,邻里关系好。
三、评比方法和比例
1、先进单位:由各单位根据评比条件自行申报,报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。
2、模范班组(部、室):按分配名额进行申报,由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。
3、“瑞青式”先进(生产)工作者的评选比例:200人以上的单位按在岗职工数的3%评选,100人以上的单位按在岗职工数的4%评选,100人以下按在岗职工数的5%评选。“瑞青式”先进(生产)工作者的评比要坚持突出一线职工,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不得超过单位评比人数的30%。
4、“十佳”标兵,由各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候选人报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选定。
5、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证的原则,实行公开评选制度,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,民主推荐,逐级审核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。
四、奖励办法
荣获集团公司先进单位的由集团公司颁发荣誉奖和物质奖;模范班组(部、室)颁发荣誉奖,“瑞青式”先进生产(工作)者、“十佳标兵”给予荣誉奖和物质奖。
五、评选时间
评选工作自通知下达之日起 3月3日结束。各单位务必按时将有关申报表格及有关资料报集团公司工会,逾期不报,作为自动放弃。
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
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
附件一:各类先进名额分配表
先进名额分配表
单 位
|
在 岗
职工数
|
模范组
(部、室)
|
瑞青式先进生产(工作)者
|
“十佳”
标兵
|
怀远公司
|
95
|
1
|
4
|
1
|
客运公司
|
133
|
1
|
5
|
1
|
汽车中心站
|
149
|
2
|
5
|
2
|
汽车南站
|
70
|
1
|
4
|
1
|
售票中心
|
66
|
1
|
3
|
2
|
旅游公司
|
234
|
2
|
6
|
2
|
物业公司
|
11
|
|
1
|
|
驾 校
|
37
|
|
2
|
|
职工医院
|
15
|
|
1
|
|
稽 核 站
|
95
|
1
|
4
|
|
稽查大队
|
34
|
|
1
|
|
机 关
(含委派会计)
|
54
|
1
|
2
|
1
|
合 计
|
993
|
10
|
38
|
10
|
|